【变更公告】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北京市东城区
  • 2025年6月9日
变更公告
正文内容:
【变更公告】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资格要求提供符合财务专业人员及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及技术人员。确保票据的流转、跟踪等沟通工作及时有效。确保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2、业绩要求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3、服务能力要求需要同时满足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南等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后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资格要求提供符合财务专业人员及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及技术人员。确保票据的流转、跟踪等沟通工作及时有效。确保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3、服务能力要求需要同时满足在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组织机构完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且须拥有财务、经济、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服务经历。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应核查供应商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是否一致,且供应商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违规处理。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服务范围要求:须具备在多地提供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的能力。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数据清晰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且须满足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组织机构完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且须拥有财务、经济、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服务经历。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应核查供应商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是否一致,且供应商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违规处理。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服务范围要求:须具备在多地提供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的能力。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数据清晰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且须满足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项目概况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业务的持续拓展,传统分散式财务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企业精细化管理需求。在此背景下,为适应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集中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有效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升财务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开展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工作。本项目聚焦于实现对各类纸质原始凭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全面收集、单据初审、系统整理、高效扫描、安全保管归档及有序移交等各项信息采集业务工作。通过对纸质原始凭证的系统化处理,将构建起完善、准确的财务数据基础,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企业财务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整体运营效益。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76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资格要求提供符合财务专业人员及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及技术人员。确保票据的流转、跟踪等沟通工作及时有效。确保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3、服务能力要求需要同时满足在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开展票据整理工作,即接收、审核、整理属地单位提交的报账单据及相关发票、支持文件,沟通协调发票附件补充及退回不合格原始资料,跟踪督办协同单据并反馈处理进度,协助完成相关数据整理;同时负责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将纸质票据在电子会计档案系统组卷、装订,定期移交属地财务人员,处理移交前日常会计档案装订问题,协助凭证调阅。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组织机构完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且须拥有财务、经济、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服务经历。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应核查供应商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是否一致,且供应商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违规处理。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服务范围要求:须具备在多地提供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的能力。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数据清晰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且须满足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北京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联 系 人:黄志梅
电子邮箱:huangzhm13@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9913808
异议受理人:张天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4485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huangzhm13@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黄志梅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联 系 人:张天琦
电子邮箱:zhangtq6@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4485
相关附件下载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项目概况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业务的持续拓展,传统分散式财务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企业精细化管理需求。在此背景下,为适应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集中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有效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升财务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开展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工作。本项目聚焦于实现对各类纸质原始凭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全面收集、单据初审、系统整理、高效扫描、安全保管归档及有序移交等各项信息采集业务工作。通过对纸质原始凭证的系统化处理,将构建起完善、准确的财务数据基础,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企业财务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整体运营效益。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财务共享中心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76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资格要求提供符合财务专业人员及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及技术人员。确保票据的流转、跟踪等沟通工作及时有效。确保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2、业绩要求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3、服务能力要求需要同时满足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南等地区提供服务的能力。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开展票据整理工作,即接收、审核、整理属地单位提交的报账单据及相关发票、支持文件,沟通协调发票附件补充及退回不合格原始资料,跟踪督办协同单据并反馈处理进度,协助完成相关数据整理;同时负责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将纸质票据在电子会计档案系统组卷、装订,定期移交属地财务人员,处理移交前日常会计档案装订问题,协助凭证调阅。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组织机构完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且须拥有财务、经济、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服务经历。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应核查供应商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是否一致,且供应商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违规处理。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之日截止,具备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绩,能够证明提供类似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服务范围要求:须具备在多地提供票据和财务档案整理支持服务(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口、北京、燕郊、青岛、惠州、珠海)的能力。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数据清晰可见,加盖投标人公司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且须满足成立以来(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累计利润为正。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资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北京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采购人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联 系 人:张天琦
电子邮箱:zhangtq6@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4485
异议受理人:张天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4485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huangzhm13@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黄志梅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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