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李庄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
  • 2025年5月31日
终止公告 公路工程施工
正文内容:
砀山县李庄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DSCG2025056A

二、标段名称:砀山县李庄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宇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振东行政村后刘屯村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叁角叁分(1057691.33元)

评审得分:82.9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砀山县李庄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道路总长2336米,其中宽3米长170米,宽3.5米长2166米。道路结构为:5cm厚碎石垫层,18cm厚混凝土路面,混土强度等级c3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珊珊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51568647

五、评审专家名单

熊亮(组长),蔡宏伟,高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照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圣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纬一路104号,联系电话:1515579774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05626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纬一路104号

联系方式:15155797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一鸣、杜凯

电  话:18056268706、15155797744

附件信息:

  • [EP-DSCG2025056A]砀山县李庄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招标文件正文

  •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

  •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 安徽宇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竞争性磋商文件签章版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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