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区超市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2022年5月24日
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 零售服务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某部

项目名称:某部营区超市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选取南光物流有限公司为我单位营区超市服务商,开设2个服务点。具体服务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地点为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78号和澳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708号。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期满后可视情续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澳门市场符合我部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

潜在服务商可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及服务要求。欢迎各服务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光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78号和澳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70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为中资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

(二)具有澳门地区经营大型食品超市或日用品百货营运资质;

(三)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赋予之法人资格;

(四)有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缴纳各样税项和进行社会保障基金供款;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需提供承诺书声明未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十)未被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其他地区法院宣告为破产或无偿还能力等;

(十一)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十二)不得将本项目转包。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服务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电话告知后,将书面材料邮寄送至我部。

服务商递交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内容

(1)需提供公司代表声明书及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3)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区发出的“无欠税证明书”;

(4)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证明书;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服务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服务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式、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期满后若无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我方将按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某部

地址:澳门

联系方式:谢先生188269313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澳门

联系方式:贺先生188269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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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合作:business@xunshubao.com
数据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