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闪信+”送达服务项目(移动)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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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的闪信+”送达服务项目(移动)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闪信+”送达服务项目(移动)。 预算金额:¥ 1,999,970.59 |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17010100-基础电信服务 |
“闪信+”送达服务 |
年 |
1 |
1,999,9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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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198号 |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闪信+”送达服务项目是通过运营商向诉讼参与人手机发送具备强制弹屏功能的一种电子送达方式,2020年“闪信+”送达服务投入使用以来,有效提升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效率。 根据本项目的特性及工信部相关规定,各通信运营商行业网关平台只支持向自己通信网络终端(本运营商号段用户)进行信息发送,不支持向其他运营商通信网络终端(其他运营商号段用户)进行信息发送。。 |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 论证时间 |
2025-11-21 |
| 论证地点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608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闪信+”送达服务项目是通过运营商向诉讼参与人手机发送具备强制弹屏功能的一种电子送达方式,根据本项目的特性及工信部相关规定,各通信运营商行业网关平台只支持向自己通信网络终端(本运营商号段用户)进行信息发送,不支持向其他运营商通信网络终端(其他运营商号段用户)进行信息发送。因此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能向中国移动号段用户诉讼参与人手机提供此项服务。
综上所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闪信+”送达服务项目(移动版)是属于具有一定特殊要求的服务类项目。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授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承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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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李鹰 |
湖南省委党校 |
高工 |
| 周小尧 |
湖南省委网信办 |
高工 |
| 丁玲 |
广东胜通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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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示期限:自2025-12-02至 2025-12-08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地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联系人:李水良 |
联系电话:0731-82206315 |
|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
|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
联系电话:85165284 |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