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期间新老城区亮化、河滨公园大型灯展造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RPDFG-2024-052
项目名称:春节、元宵节期间新老城区亮化、河滨公园大型灯展造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7,24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老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566,05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6,05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照明设备 | 春节、元宵节期间老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合同包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6,051.00 | 566,05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合同包2(新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3,10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3,10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照明设备 | 春节、元宵节期间新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合同包2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3,105.00 | 1,003,10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合同包3(河滨公园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8,0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8,0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照明设备 | 春节、元宵节期间河滨公园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合同包3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8,090.00 | 1,018,0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老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2(新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3(河滨公园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老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8、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1、一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标包;
合同包2(新城区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8、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1、一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标包;
合同包3(河滨公园亮化、大型灯展造型项目的采购及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8、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主动承诺网页截图);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1、一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标包;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①、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yl.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点击“项目流程”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递交:网上递交(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另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原色印章)电子版1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寄出至代理机构以备留存档案)。
③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④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投标企业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投标人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41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⑤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名称:中共府谷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府谷县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11楼
联系方式:15399126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府谷县经济适用房西区9号楼商铺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197291229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19729122929
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