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长安街街道2025年拆除违法建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411-XM001
项目名称:西长安街街道2025年拆除违法建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西长安街街道2025年拆除违法建筑项目 | 1320 | 1项 | 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
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单价不得高于1200元/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3至2025-04-2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西城区分平台(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第一竞谈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5-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西城区分平台(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第一竞谈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磋商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参加磋商。
2.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 CA 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化采购方式/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3. 公告发布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西城区分平台(http://ggzyjy.bjxch.gov.cn/ggzyjy/ggxx/index.shtml),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7号
联系方式:魏志达,6601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5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711室
联系方式:和平,89162704、13520003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平
电 话: 89162704、1352000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