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II)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 2025年10月9日
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II)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DR-2025-1010

项目名称: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II)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2(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部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理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2025年7月、8月或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5)供应商需具备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1)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包2(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部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理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2025年7月、8月或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5)供应商需具备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1)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包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部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理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2025年7月、8月或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5)供应商需具备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1)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包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部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理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2025年7月、8月或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5)供应商需具备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出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还需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承诺网页截图);
(11)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2、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大行德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进行线下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线上线下投标确认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谢绝邮寄)。

3、 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水利局

地址:府谷县新区水利大楼

联系方式:13488346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行德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

联系方式:15332591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工

电话:15332591109

陕西大行德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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