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 2024年12月23日
终止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4003 二、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多顺多(福建)食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殿前六路鑫永胜工业园599号之七厂房第一层101 938,000.00元 98.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多顺多(福建)食材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3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志超
评审专家: 沈瑞池 、 刘瑞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单位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厦门岳阳支行,帐 号:403190010400044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4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食材配送报价收费比例为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626699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0592-5868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思琦

电话:0592-5868799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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